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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繳交作品數量 | 認證過程 | 獎勵方式 | 備註 | ||||
| 繳交3件作品 | 核蓋認證章第1枚 | 通過初審請視覺藝術教師於護照上加蓋認章。 ※請填114學年度小小美術家護照需求調查表: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L3vtlTUl4rmqvpyoUOTAwdorXJcQy0q0eLcnzy6TZac/edi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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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再繳交3件作品,累積達6件 | 核蓋認證章第2枚 | ||||||
| 再繳交3件作品,累積達9件 | 核蓋認證章第3枚 | 學校頒發初階獎狀1張。 註:本案計畫逕由各校頒發之獎狀格皆可至碧湖國小網站首頁/主題網站 /學生學習/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/ 獎狀格式逕行下載格式,以下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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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再繳交3件作品,累積達12件 | 核蓋認證章第4枚 | ||||||
| 再交3件作品,累積達15件 | 核蓋認證章第5枚 | ||||||
| 再繳交3件作品,累積達18件 | 核蓋認證章第6枚 | 學校頒發進階獎狀1張。 | |||||
| 再繳交3件作品,累積達21件 | 核蓋認證章第7枚 | ||||||
| 再繳交3件作品,累積達24件 | 核蓋認證章第8枚 | ||||||
| 再繳交3件作品,累積達27件 | 核蓋認證章第9枚,並填寫心得感想1份,詳附件11 | 學校頒發高階獎狀1張及本計畫製發獎品1份。 | |||||
| ※本案計畫第伍 - 一、- (三)點內容 說明各校獲頒高階認證獎狀後仍持續 創作受認證獎勵學生,獲校內依附件 1「『小小美術家』認證獎勵」核定 通過第10次認證起,其參與各年度兒 童美術創作展(以下簡稱美創展),無 需參加校內初審及複審作業,直接參 與決選報名作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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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樣式[第1頁] (下圖為113學年度製發樣式,114學年度無變更樣式) | |||||||
※請填114學年度小小美術家護照需求調查表: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L3vtlTUl4rmqvpyoUOTAwdorXJcQy0q0eLcnzy6TZac/edit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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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樣式[第2頁] (下圖為113學年度製發樣式,114學年度無變更樣式)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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